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週末去了一趟合歡山,合歡山很適合用「去了一趟」。像我住在台北市,搭高鐵到台中,租輛車開上去,四小時前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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週末去了一趟合歡山,合歡山很適合用「去了一趟」。像我住在台北市,搭高鐵到台中,租輛車開上去,四小時前還在家,四小時後已經在三千米。你住得離中部越近,越適合用「去了一趟」。

一趟兩天一夜的合歡山之行可以做什麼?腳程快一點,有企圖心一點的人,可以輕鬆撿四座百岳,等級高一點的可以五座。最簡單的石門山就在路邊,簡單到不抄捷徑也只要20分鐘就能完登。

事隔三個多月,重回合歡,我用「重回」,是因為去年十二月和今年五月分別為了不同路線去過。這次想著把未完成、也是最遠的西峰撿起來,但因為天氣和時間的關係還是沒能登頂,真的是遠得要命王國。況且因為高山症頭痛得要命,痛的感覺一直從腦勺延續到頸部,甚至幾度想吐,第一次不舒服成這樣,補嗑丹木斯沒發揮作用,倒是副作用很明顯——非常頻尿。總之我再也不要鐵齒不預先服用丹木斯了。

算一算,這一年多九度上山,算密集吧?其實偶而也會覺得類似風景看多了有點麻痺。嘴巴時常喊著好美喔,說不定只是被制約的場面話。山路似乎走起來大同小異,山上住一晚不就那個樣子,還要搭車開車累得要死;這種時候尤其懷疑上山的意義。懷疑的時候只好一直走一直走,一直走直到懷疑被確立或推翻。我的頑固面常常用在莫名其妙的事情上,例如這道坡沒爬完,就算再累是絕對不會休息 (頂多放慢腳步),因為知道一旦休息了,下一個坡我就會找相同藉口。沒有理由,只是在這件事情上不想輕易放過自己,有時累到不行反而會笑出來,換到一點開心的感覺。在有點膩的情緒下,用另一種遊戲讓路進行下去(同樣的小遊戲,也被我用在丈量印度的單車旅程中)。不那樣的話,會不會連意義都不存在了?

爬山(對我來說)是這樣的,蒐集是動力、是現成的目標;自虐是過程,苦盡甘來是回味的基礎。我並不是對每件事都如此頑固,而且頑固也未必是冥頑不靈。說不定哪天忽然就膩了,變成一個只喜歡待在冷氣房的宅宅也說不定。

下午在包裝出貨的時候,忽然不確定是上週還是上上週為了訂單焦頭爛額。一趟短暫的遠離確實收到成效,將生活節奏硬生生切換。出發前我就告訴自己,要盡情宣洩,也要盡情享受,這得來不易的自由空氣。

(圖:前往合歡北峰的路上看見日出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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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版著作: 《生活在他處:一個人,南亞千里旅行的真實告白》(2012.02 凱特文化) 《從中亞到南極:批踢踢鄉民的冒險》(2012.11 貓頭鷹出版社,合著) 《絲路上游:橫越亞洲的永夏之旅》(2014.09 時報出版) 雜誌撰稿: Shopping Desing 設計採買誌、CUE電影雜誌。
分享旅行與生活,以及之間模糊不清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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